首页 > 教育 > 教育热点 > 正文

福建省3所高校确定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收费

2015-09-16 11:20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0

  日前,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了福州大学等3所高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

  根据福州大学与台湾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培养成本的测算情况,核定福州大学与台湾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的社会学(社会事业管理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免缴本校的学费,在台湾的学习费用根据合作办学协议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

  根据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与台湾育达科技大学合作办学成本的测算情况,核定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闽台“校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免缴本校的学费,在台湾的学习费用根据合作办学协议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

  核定泉州师范学院与台湾元智大学合作办学的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免缴本校的学费,在台湾的学习费用根据合作办学协议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福建中职学校招生逆势上扬 招生完成率增长11%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