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免费管理
2015-05-14 11:5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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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委托办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不办。
高校毕业生不在户籍所在设区市辖区内就业的,其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省人社厅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委托办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不办。
高校毕业生不在户籍所在设区市辖区内就业的,其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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