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教育热点 > 正文

石狮户籍学生未回原籍中考不予录取市一级达标中学

2015-04-22 17:03 来源:石狮日报 0
从今年起,石狮户籍学生未回原籍参加中考,将不予录取我市一级达标中学。

  我市的中考生需注意了,今年我市中考(初二会考)报名时间已经确定,从今年起,石狮户籍学生未回原籍参加中考,将不予录取我市一级达标中学。

  据悉,今年我市中考(初二会考)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市招考中心提醒有关考生,回原籍报考统一安排到石狮八中报名,考生应提供齐全如下5项材料:1.户口簿原件;2.经就读学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习年限、学籍证明;3.就读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出具的初二地理、生物会考成绩及今年体育考试成绩证明;4.就读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或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初二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和初三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的成绩证明;5.学生综合素质评定。

  由于今年达标高中招生全面取消择校生,为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市招委会《石狮市招收非石狮学籍学生就读高一的方案》有关规定,从今年起,石狮户籍在外县市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未回原籍参加中考,将不予录取我市一级达标中学。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学生,可根据中考成绩、填报的志愿,参加我市一级、二级、三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除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外),享有与本市学籍学生同等的录取权利。

  另外,外省、外县(市、区)户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初中的毕业生,如具有我市正式学籍(含临时学籍)或办理完整借读手续,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参与除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之外的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在普高、中职招生录取时与本地的考生一视同仁。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普通高中,三年后高中毕业可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并可参加我省本科、专科层次录取,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记者 许小雄)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永春20日起初二学生转学手续不予办理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