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今年起同步招生

新华社   2018-05-08 17:31

  新华社福州5月8日电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据介绍,为打击提前招生的变相“掐尖”现象,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被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同时,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搞“一刀切”,不做强制性规定。

  此外,福建还将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通知指出,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入学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记者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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