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标准出炉

永春县教育局   2016-09-29 17:23

  日前,永春县教育局下发通知,公布2016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生营养餐补助、生活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据悉,营养餐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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