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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批10个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达标

2016-08-02 14:06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0

  7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达标验收的11个单位进行评估。专家组经过实地考察、认真评估,确定以下10个单位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并予公布:

  一、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集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南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福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尤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九、诏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福建商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研究,决定对以上达标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经费奖补。希望达标单位以此为起点,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整改评估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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