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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厦最牛售楼小姐算笔“纳税账”:一次拿125万要缴54万

2012-04-10 08:22 来源:海峡导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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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峡导报报道 近日,厦门一处楼盘的售楼小姐洪丽以10天销售5亿元的成绩,在微博上迅速走红,也让房地产业内人士羡慕不已。尤其是业内估算她有望拿到的125万元销售提成,更是让很多人“羡慕忌妒恨”。

  不过,先别急着羡慕,记者昨日专门采访厦门地税部门获悉,如果洪丽是这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那么她一次性拿到125万元的提成,将面临54万余元的个税缴纳额。

一次发放要缴税54万多

  10天就能赚到125万元的销售提成,这样的赚钱速度的确令人羡慕。不过随之而来也将因此缴纳大笔税款。地税部门表示,收入极高者的个税负担也会水涨船高,这是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表现。

  怎么来交税,主要看洪丽是否为该房地产公司的雇用员工。据介绍,如果洪丽是公司员工,这125万元就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记者随后利用厦门地税局网站的个税计算器得出,假设洪丽当月其他工薪收入为0,如果公司一次性给她发放125万元的工资薪金,那么需要缴纳的个税税款是547420元。

分月发放可省16万多税款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收入所得,单位可以一次性兑现,也可以分期兑现。因此,洪丽所在的公司也可以将这笔提成平均分配到全年12个月来逐月发放。

  如果按照分月来计算的话,那么公司每个月要发给洪丽104000元,这些提成要并入当月工资一起计算个税。假设洪丽每个月的其他工资收入为0,那么她每个月要缴的税款为31720元,全年共缴税约380640元。

  同样是125万元的收入,分月发放可以比一次性发放节省16万元的税款。

  无论如何,这笔收入要缴几十万元的个税税款是无法逃避的,一般由员工所在的单位代扣代缴,房地产业也一直是地税部门的稽查重点。

洪丽:实际没有那么多提成

  昨日,记者也电话联系了正在工作的洪丽。她表示,这笔125万元的提成其实是没有分配的总额,还要分配给其他的相关员工,自己拿到手的一定没有125万元那么多。至于什么时候拿到手,洪丽表示还要根据客户到款时间才知道。(记者 香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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