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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首付款可用公积金支付

2012-03-22 09:16 来源:海峡导报 0

  据海峡导报报道 读者叶先生:我申请了保障性住房,如何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厦门市住宅办副主任白晓东:申请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程序为:首先按总房款金额×30%-可抵付住房公积金金额 (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上可支取数,取整数至百位数)缴交房款;然后签订购房合同;最后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凭购房合同、房号单到松柏大厦办理公积金转首付申请。

  此外,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应事先到公积金缴交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如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 (掌线记者 易福进 孙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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