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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程建设竣工需递交三维模型

2012-03-15 07:27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再核实,建筑单位要提供竣工建筑的三维模型和各种测绘数据,否则无法验收。厦门市规划局昨天出台这条新规,并从5月1日起执行。

  此前,厦门已出台审查建筑方案的三维建筑模型的制度,此项新规着眼于验收环节,目的在于加强厦门建筑工程立面规划管理,保障建筑立面造型、色彩、材质的实施与规划许可核批的内容一致。

  新规要求,三维模型要遵照建筑设计资料和建筑设计要求以及现状照片,贴图清晰;能反映建筑物主要结构,整体感强;沿街建筑及底层商业、地块内的地标建筑必须制作准确,地块内的高层建筑及公建必须和照片相符。(本网记者 陈挺 通讯员 黄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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