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泉就学就业等人员 可在当地申办部分出国出境证件

厦门网   2015-04-16 10:56

  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出入境办证便利的新需求,进一步方便在非户籍地就业、就学人员及暂(居)住人员就近申办出国(境)证件,我省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已陆续提供更多办证便利措施。

  据悉,符合条件的全国居民(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我省办理部分出国(境)证件。

  1、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可以在暂(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未满60周岁的,可以在暂(居)住地申请办理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

  2、福州(含平潭,下同)户籍居民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在福州就学、就业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上述人员可以在福州暂(居)住地或就学、就业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3、厦门户籍居民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在厦门就学、就业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上述人员可以在厦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4、泉州户籍居民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在泉州就学、就业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上述人员可以在泉州暂(居)住地或就学、就业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此外,我省户籍居民可就近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定居和赴台湾本岛个人旅游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福州市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厦门、泉州市户籍居民还可以就近申请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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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成为第五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

  从昨日起,龙岩正式成为第五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这是自2011年6月28日赴台供人游试点开放以来,我省继第一批开放厦门、第二批开放福州(含平潭)、第三批开放泉州、第四批开放漳州后开放的第五个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这也标志着我省成为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城市最多的省份。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闽台交流日益频繁。公安部历来重视支持福建对台出入境管理工作,赋予我省多项对台先行先试政策:比如早在2004年起就陆续批准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含团队和个人游);批准福建居民首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本岛团队旅游;授权福州、厦门、泉州市开展拟暂住一年以上福建省外居民赴台湾地区团队旅游试点工作,其中厦门还可以开展在厦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福建省外居民赴金门团队游;相继开放厦门、福州(含平潭)、泉州、漳州、龙岩市居民赴台湾本岛个人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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