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儿瞒着父母独自购买手机 母亲要求商家退货
2015-01-22 08:1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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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22日讯 10岁儿童瞒着父母独自购买手机,面对送上门来的生意,商家是否有责任拒绝销售?
昨日,厦门鹭江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购买手机,家长要求退货”的消费纠纷。
今年元旦过后不久,看到同学新买的手机,王女士的儿子小东(化名)很动心。他瞒着父母,悄悄拿着家中的500多元,在同学推荐下,到学校附件的一家手机店里购买了一部价值495元的手机。同时,他还买了一张联通号码卡,价值60元,总计555元。
后来,小东买手机的事情被其母发现。王女士将小东责骂了一番,还带着小东到手机店要退还手机。但由于无法提供购销凭证,商家拒绝了退货请求。
法律规定,10周岁以下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纯受益行为外,所有的民事行为无效。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则需要监护人追认才能确认其行为有效,否则监护人可以要求撤销。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倾向性。商家在向未成年人出售商品时,就可能面临日后监护人要求认定合同无效的后果。因此,商家需自己掂量后果。
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以260元回收了该手机。(通讯员 曾庆光 王晓筠 海都记者 陈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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