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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条街出现两“孪生店” 装修师傅写下致歉书

2015-01-10 09:32 来源:海峡导报 0

  同一条街两“孪生店” 装修遭人抄袭,店主获赔八千

  同一条街,相距不到30米,两家服装店装修一样,卖的服装也类似。这一怪现象出现在思明区文园路。

  原来,是装修人员背着店主,把服装店的设计图“一图两卖”。无奈之下,遭克隆的服装店主状告装修人员和涉嫌抄袭自己设计的同行。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侵权者赔偿8000元。

  小服装店 惨遭“克隆”

  被克隆的服装店老板张女士起诉说,之前,她将7号店面的装修事宜委托他人设计,拿到装修设计图后,就委托周师傅装修7号店面。

  但是,张女士的服装店开业一年多后,她意外发现,文园路竟然又冒出一家装修风格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克隆店”,这家店位于1号店面。

  打听之后,张女士才知道,是1号店面店主李小姐主动联系了为自己装修的周师傅,让周师傅“依葫芦画瓢”,照着自己的设计进行装修。

  根据现场照片,这两家店的装修确实“高度相似”,门面都是右侧落地玻璃,左侧木质店门。而且,两家店的试衣间、收银台位置也都一样,就连天花板上的两排射灯也都一模一样。

  装修师傅 写下致歉书

  发现自己店面遭到克隆后,张女士找装修的周师傅讨说法,周师傅当场道歉,还写下《致歉书》,承诺说:“我不该用你店的装修方案,为1号店等店装修,给你造成损失我向你道歉,我保证以后不再做。”

  为此,张女士将1号店的店主和装修的周师傅一并告上法庭,起诉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9.9万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1号店面的装修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8000元。

  法官说法

  装修相似,构成侵权

  法官说,本案中原告的店面装修在前,被告的店面装修在后,两个店面的装修者均为周师傅,而且周师傅在《致歉书》中亦承认盗用装修方案。

  同时,两家店面装修大体相似,双方经营的商品也类似。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周师傅和1号店主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应共同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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