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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原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志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4-12-27 09:0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27日讯 昨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官网发布了对厦门市原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志敏违纪违法的处罚决定。经查,柯志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纪委审议并报厦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柯志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厦门市纪委监察局还发布了对厦门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机电事业部原经理胡宁的处理决定,其在担任国有企业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机电项目经理及厦门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机电事业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数额特别巨大。经厦门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宁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海都记者 林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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