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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禁炮”令至明年3月5日 买卖燃放孔明灯属违法

2014-12-23 15:53 来源:东南快报 0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召开2015年春节期间“禁放查非”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14年春节“禁炮”情况,并对从今年12月20日开始,到明年3月5日开展的新一轮“禁炮”行动进行说明,为期两个半月的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在岛内思明区、湖里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重点查处违法行为中,违法买卖、燃放孔明灯行为也包括在其中。

  据了解,2014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期间,厦门市共破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特大案件1起,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64起,捣毁非法烟花爆竹储藏窝点38处,刑事拘留5人,治安拘留115人,其他处理135人,罚款2万元,收缴烟花爆竹9000余件,兑现群众举报奖励金额32.7万元。

  警方同时提醒:群众举报该违法行为可拨110电话报警,同时,也可以使用手机、照相机、DV等拍摄违法行为后发到110举报邮箱xm110@public.xm.fj.cn,经查证属实的,将在严格保密基础上对举报人进行奖励。(记者 金川 通讯员 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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