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醉驾案件逐年增多今年已达1399起 岛内发案数高于岛外
“法律也有‘人情’,请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醉酒驾驶的小袁(化名)后悔不已。4个月前,他开车硬闯收费站关卡,被拦下后测得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一倍。昨日他在法庭上恳求法官从轻量刑。
市中院公开审理宣判两起醉驾上诉案件。
像小袁这样因醉驾而获刑的市民究竟有多少?昨日,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3305件醉驾案件。收案件数逐年攀升,2012年仅有519件,隔年就翻了一番,达到1204件。
这组数字的背后反映了什么?昨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市中院举办公众开放日,公开审理宣判了两起醉酒驾驶上诉案件,邀请各界人士前来听审。经审理后法官认定,两起案件一审法院量刑适当,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两名醉驾驾驶员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和四个月。庭审后,市中院召开了危险驾驶案件审判情况通报会,就全市两级法院3年半来审理醉驾案件的情况进行梳理。
1、案件特点:醉驾案件逐年增多 岛内岛外区别大
醉驾入刑,指的是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行为设立为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自醉驾入刑以来,收案件数逐年攀升;今年前11个月,醉驾案件数达到1399件。
除了公安机关治理醉驾的力度加大之外,驾驶员的侥幸心理同样为这组数字“贡献”不少。整体来看,全市醉驾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岛内发案数高于岛外,思明、湖里两个区法院的醉驾案件占了全市的近一半。二是岛内岛外驾驶工具也不太一样,思明、湖里两区的醉驾车辆有90%是小轿车,而岛外则多为二轮摩托车。三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醉驾,涉案人员有务工人员和企业老板,也有教师和公务员。
2、法院判决:宽严相济 规范量刑尺度
醉驾入刑,该如何惩处?法官表示,这与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以及驾驶情况等有关。
昨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另一起醉驾案件,就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被告人李某(化名)从中午12点多开始和朋友喝酒,啤酒白酒轮番上阵,断断续续地喝到下午4点。他想开车载朋友找地方休息,却在幼儿园门口撞上停在路边的另一部小车,两车受损。私了不成,李某被人报警抓获。经测量,事故发生时李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315mg/100ml。
李某醉酒驾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去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颁布《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我市两级法院对7种情形从重处罚,其中还包括血液酒精含量达200mg/100ml以上的,或是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等情形。
今年市中院还出台《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血液酒精含量80-100mg/100ml作为量刑起点,设定酒精含量的增加值为相应增加刑期的标准,对于造成致人受伤、公私财物受损等事故后果,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等8种情形增加基准刑10%-30%的刑期。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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