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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票新规12月3日起实行 四种情况退票改签简介

2014-12-01 11:20 来源:厦门网 0

  铁路客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后,为了最大限度方便旅客、最大限度让旅客充分利用车票资源,铁路部门进一步优化退票、改签规则,新规定自12月3日起实行。

  据了解,调整后退票、改签规定分四种情况进行,具体为: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开车前48小时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任意车次;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从办理改签之时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车次,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车次。

  据介绍,此次调整铁路部门对15天以上的退票不收取退票费,主要考虑是,15天为车票再次销售留出了比较充分的时间,铁路公共资源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

  而为了让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车票资源,减少占票浪费运力,同时也便于已持有车票旅客的行程调整,对开车前48小时至票面日期24时的车票改签规定进行了细化修改。改签时要注意的是,要在其他列车有余票时,可以改签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2015年春运期间为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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