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12元买来新阀门“水漫新家” 质量差商家赔一万

2014-11-09 08:37 来源:海西晨报 0

  用12元买来的自来水阀门装修新房,没用多久就坏了,导致“水漫新家”。

  2014年9月,家住同安的刘先生向一家水暖经营店买了1个自来水阀门,用于家里的水电装修。10月27日,刘先生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称刘先生家在漏水。

  刘先生赶紧回家,发现家里漏水严重,新买的家具泡在水中,水还流进了电梯井,导致电梯损坏。

  刘先生向商家反映情况,商家帮忙联系厂家,经过调查,厂家确认自来水阀门存在质量缺陷,但三方就责任分担及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刘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赔付电梯维修费用并赔偿刘先生一半的家具费用,共计10000元。(晨报记者 董春辉 通讯员 杜泽沣 林逸祥)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因病被监外执行一年多 男子疯狂盗窃54次再获刑
下一条: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公司续用要支付赔偿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