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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害死人赔钱又获刑 七旬黑医获刑七年

2014-11-07 17:16 来源:海峡导报 0

  非法行医害死他人,不但赔了87万元,还要为此获刑七年。近日,年近七旬的黑医老夏在集美区人民法院受审。

  王先生是一名在厦打工的外来人员,去年元旦刚过,他上班没几天,就出现头晕、胸闷、腋下神经痛等症状。

  因为王先生收入不高,经济拮据,家中还有两个小孩需要抚养,当天,为了省钱、省时间,他就没有去正规医院检查,而是利用下班后的晚上时间,去找曾当过乡村医生的老夏治疗。

  老夏已经年近古稀,虽然他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是,因为他曾在老家做乡村医生,一些老乡还是会找他看些小病。

  面对上门求医的人,老夏也乐于帮看病,他也采购了一些常用的药物。因此,当天王先生赶夜来看病时,老夏便在住处为王先生诊断并进行输液治疗。

  治疗期间,王先生为了省时间,带着还没输完的液回家继续输。没想到,次日凌晨,王先生出现身体发冷、冒汗等不适症状。王先生妻子看情况不对,就劝说丈夫去医院检查,但是,王先生仍拖着不去医院。等到凌晨3点,见丈夫不适症状加重,王先生妻子便打120救治,当医院救护车到达时,王先生已经奄奄一息,送到医院抢救,一切已经太晚。就这样,一个家庭的支柱没了。

  案发后,老夏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近日,集美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老夏无证非法行医,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此外,法院还判决要求老夏赔偿死者家属87万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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