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预付卡不得设有效期 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2014-11-03 08:23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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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预付卡消费是目前厦门消费纠纷热点。10月份以来,仅思明区工商局就受理此类投诉7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倍多,其中,不少是因为预付卡有效期过了导致无法使用。
3个月前,李先生在湖滨西路某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一张健身卡,花了1750元,有效期至10月20日,其中包括教练1对1服务。由于教练常没空,导致有效期到了,李先生的课却没上完。
鹭江工商所工作人员指出,根据相关法规,记名商业预付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卡上超过有效期的资金余额,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最终,商家同意让李先生继续使用健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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