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引发纠纷 男子打砸他人店铺现场鸣抢
2014-10-27 10:21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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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翔安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吴某因琐事与蔡某发生纠纷,遂于2013年11月2日凌晨0时许,从其住家携带一把长枪及两把焊刀等作案工具,电话纠集被告人林某、叶某等,跑到蔡某的父亲经营的便利店进行打砸,林某还在现场鸣枪。
其中,吴某用脚踢倒现场一部摩托车,林某持水管焊刀打砸店内的两台冰柜,叶某持水管焊刀打砸现场的另一部摩托车,林某则持枪朝天鸣枪。
当时,因被害人蔡某等人冲出反抗,吴某等人遂驾车逃离现场。
吴某等人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经翔安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林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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