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部门出台新措施 施救费由执法部门支付
2014-09-26 09:25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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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监督在线”曝光东孚超限检测站执法瑕疵后,市交通运输局敦促下属单位全面整改,今后因采取强制措施而产生的施救费由执法部门支付。
出台新措施 减轻企业负担
近日,我市一家物流企业一部货车因超限,被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拦截,司机自己将车开到了东孚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在接受处罚时,执法人员告知还要交1000元的施救费。市纠风办介入调查此事。
本报“监督在线”9月18日对此进行报道后,市交通运输局立即着手规范相关执法活动,鉴于此类施救费是在执法过程中产生,应按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即日起暂停收取违法车辆的强制施救费,今后如遇抗法行为而须强制施救的,将由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统一支付。
杜绝“乱作为” 强化问责制度
9月24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带领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东孚超限检测站等单位负责人到当事司机所在的物流企业,通报了调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并退回由施救公司收取的1000元施救费。
记者了解到,为使我市的治超治限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从23日起,对下属各大队、治超站开展执法规范检查,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说法
依法依规行政
市民评代表表示,此次事件以及后续的整改措施,体现了市交通运输局抓行风政风建设、依法依规行政的决心。希望相关单位从中汲取教训,严格按照规章从严执法。同时希望物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杜绝超限超载,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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