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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卖继母12头猪 养子赔1万余元

2012-02-10 08:0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47岁的余某练来自广西,丈夫意外死亡后,2004年她在厦门遇到湖南人熊某生。熊某生妻子病故,留下一儿一女。两人重新组建家庭,只是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

  2010年6月,夫妻俩共建一个养猪场,养了140头猪。之后,熊某生却突发脑溢血死亡。熊某生去世后,他的子女熊某重等在余某练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10头猪,将钱私吞,还把余某练从养猪场赶了出来。2010年底,熊某重与余某练达成协议,余某练分得30头猪。

  2011年1月1日,熊某重等人却将余某练的12头猪私自拉走卖掉。事后,余某练将熊某重等人告上法院。同安法院认为,熊某重等人违反双方协议,侵犯余某练的权益,判决熊某重等赔偿12668.4元。(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徐丽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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