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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兴办集体制幼儿园

2012-02-10 07:4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厦门湖里区教育局,正在探寻一种新型模式的幼儿园,缓解入园难的窘境。日前,湖里区正式出台新政策,鼓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等利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根据新办园的规模大小,区财政给予补助。该模式幼儿园不同于真正的公办园,也不是平时讲的私办园,它将被按公办园性质管理。

  湖里区规划,这种新模式的幼儿园,今年秋季开学前将至少开办一所,3年内,至少开办3所以上。

  按照文件,过往以承包、委托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原产权要属于集体所有),经营合同期满后,由集体举办或双方合作举办幼儿园,区财政也会给予补助。

  这种新模式的幼儿园,街道、社区将作为主体,负责日常运营,幼儿园采取自收自支的运营模式,幼儿园园长和教职员工原则上由主管单位负责聘用。而区教育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幼儿园的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办园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教师培训也视同公办幼儿园教师。

  新政策还明确规定了区财政补助的不同等级:对集体投资新建或新办的幼儿园,分别按12班、9班、6班的规模,在开办时由区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70万、50万元的开办补助;对改扩建的集体公办性质幼儿园,分别按扩建后12班、9班、6班的规模,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70万、50万元的补助。

  此种新模式的幼儿园在开园后,经市、区教育局评估定级,市、区财政还会再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该项资金将由市、区财政按5∶5拨付。(本网记者  陈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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