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车震案”最后一名劫匪杭州落网 一审获刑11年
2012-02-08 08:3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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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闽南网讯 厦门某银行支行副行长下班后拉着女下属,在东坪山玩起了“车震”,结果遭3男抢劫3.6万元却不敢声张。去年9月7日,参与这起抢劫案的最后一名劫匪蔡某在杭州落网。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6年期间,朱某因为没钱上网,便找到好哥们陈某、蔡某滨(均已判刑)及蔡某。陈某提议,晚上到东坪山去抢劫,“那里有很多有钱人开车去谈恋爱,而且很多人的关系不好说,他们怕关系败露,未必敢报警”。当年6月12日晚,4人带上砍刀、电棍和绳索来到东坪山,抢劫一对情侣。随后,陈某、朱某等陆续分开作案。直到2007年2月9日凌晨,朱某被厦门警方抓获。朱某落网后,说出了东坪山的那起劫案,并检举同伙,帮助警方成功破案。
原来,案发当晚,陈某、蔡某滨及蔡某开着租来的小车,携带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来到东坪山望海山庄附近。突然,他们发现一辆轿车停在路边,车体剧烈摇晃。于是,他们用铁锤砸破轿车驾驶室车窗玻璃,持仿真枪等威胁车内的一对男女,并从这对男女的手提包内搜出2500多元现金、银行卡及两人的工作证。不想,男女双方各有家室,男的是厦门某银行支行的副行长,女的则是同银行的女职员。
随后,由蔡某负责驾驶租来的汽车、陈某持刀胁迫载副行长到岛内银行网点取钱,眼看把柄及女同事被控制,该副行长只好在ATM取了34000元赎人。
因害怕此事张扬出去,案发后,该副行长和女同事一直没有报警。可让副行长没想到的是,时隔一年,落网的朱某却将此事当作“救命稻草”,揭发同伙来换取轻判。(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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