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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扔个热水瓶要赔25万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2014-09-05 16:52 来源:厦门晚报 0

  一时冲动,扔出一个热水瓶,不想后果很严重,不仅要赔偿25万元,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近日,同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阿呆(化名)提起公诉。

  阿呆在同安一大型批发市场经营蔬菜生意,李明(化名)曾是他店中的常客。不过,从今年开始,李明就不再来买菜了。阿呆对此耿耿于怀,他还私下听到风声,说李明在背后说他卖的马铃薯质量不好。阿呆为此很生气。

  今年3月23日上午,阿呆照常开店卖菜,忽然看见李明从店门口经过。想起之前的不快,他叫住了李明,质问他为何不来买菜,还背后说坏话。李明一听也火了,两人当街吵起来。众人连忙劝解,并将两人分开。

  突然,阿呆拿起放在茶几旁的热水瓶,朝李明的后脑勺扔过去。热水瓶爆裂,开水四溅,李明头面部、颈项部、左上胸部等多处被烫伤,送医救治长达3个月,经鉴定,李明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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