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项目周边地下空间规定 地下车库一律"招拍挂"
2014-09-02 15:56 来源:厦门网
0
近日,厦门市出台文件,明确建设项目周边地下空间的适用范围、用途、供地方式、出让金标准、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适合单独开发建设停车场(库)的地下空间,一律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单独供地。土地出让期限的截止时间和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内主要用途土地出让期限的截止时间一致
据悉,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已明确建设单位可利用项目周边地下空间的,建设单位可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若合同中未明确的,经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地下空间用于建设停车场(库)。而用于建设公共通道的,经审查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则按以下标准计收:地下一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内主要用途基准地价的10%收取,地下二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地下一层标准的50%收取,地下三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地下二层标准的50%收取,依此类推。
此外,地下空间作为非经营性停车场(库)的,免收土地出让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