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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套房“认房又认贷”标准并未取消 银行暂未收到通知

2014-08-29 16:13 来源:厦门晚报 0

  ■厦门市多家银行称暂未收到总行文件,目前仍是“认房又认贷”

  ■首套房利率与前几个月变化不大,二套房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20%

  “闽八条”厦门版出台后,首套房认定条件放宽了,但厦门房产动辄几百万元,购房者更关心“认贷”是否松动。日前,厦门市一家房地产网站发布消息称“部分银行购房贷款已经松动,购房者名下购房贷款已经还清的,按首套计算”,吸引了不少“眼球”。

  然而,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多家银行了解到,银行方面暂未收到这样的通知。中介机构也表示,实际操作中,首套房认定的“认房又认贷”标准并未取消。

  记者以普通客户身份向厦门市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咨询时,被告知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并没有发生变化。一家国有银行的相关人士也明确表示,目前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仍是“认房又认贷”,暂时没有收到总行的相关文件。

  厦门某房产机构负责人王女士说,此前有银行界人士说,口头上传达了这个政策,但等她实际去问,银行方面又说没这个政策,实际操作中也没松动。厦门世纪联合房产总经理郭忠宗也认为,某房产网站的消息可能又是谣传。

  至于首套房贷款利率方面,也与前几个月变化不大:有的银行执行基准利率,有的银行则根据客户资信情况的不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10%不等。二套房贷款利率方面,则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20%。此外,由于目前正值月末,厦门市多数银行的贷款额度已用完,客户需要等“贷”至下个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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