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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奖励标准大幅提高 微博微信也可举报犯罪

2014-08-22 07:41 来源:闽南网 1
市民举报新增网络渠道,奖励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另外奖励标准大幅提高

  闽南网8月22日讯 今后,通过微博、微信就可轻松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了。昨日,厦门警方向媒体通报,新出台的《厦门市公安局对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根据办法,市民举报新增网络渠道,奖励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市民运用视频监控协助警方破案,银行从业人员在受害人遇到诈骗,要转账时,及时阻止等,均有奖励。另外,奖励标准大幅提高。

  办法规定,举报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拓宽,新增网络途径。除电话、信函、到公安机关现场举报等传统方式外,市民还可通过“厦门警方在线”微博私信、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举报,或登录“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通过专栏举报。

  市民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协助公安机关破案,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打击、防范诈骗工作,及时劝导、阻止被害人转账,公安协勤人员抓获重大案件嫌疑人,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或抓获逃犯等情况,均有奖励。

  厦门警方奖励标准

  19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厅向社会公众发出公告,市民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且查证属实的,警方将给予1000元至30万元的奖金。对此,厦门警方也大幅提高奖励标准:

  30万元

  举报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宗教极端、个人极端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30万元

  1万元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1万元

  2万元

  主动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万元

  1万元

  举报经济犯罪案件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1万元

  5000元

  举报交通肇事案件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5000元

  2000元

  举报可疑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且查获属实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000元

  1万元

  举报涉黄涉赌等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奖励1万元

  500元

  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协助侦破案件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500元

  2000元

  防范打击虚假信息诈骗“截流”行动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000元

  警方还明确了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行为追责条款,举报人有意捏造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海都记者 许茵茵 实习生 张方舟 通讯员 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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