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从100元提高到300元
2014-08-18 07:41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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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厦门市研究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厦门市参照省民政厅等三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将195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标准从100元提高到300元,且今后将随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对1953年年底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调整而同步调整。
日前厦门市研究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厦门市参照省民政厅等三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将195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标准从100元提高到300元,且今后将随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对1953年年底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调整而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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