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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违建遭投诉城管却不作为 称是社区居民违建

2014-08-14 08:36 来源:厦门日报 0

  违建的店面就位于乌涂商业街附近  

  违建的店面就位于乌涂商业街附近。  

 市民评代表在违建现场调查  

  市民评代表在违建现场调查。

  同安乌涂商业街附近有10来间店面,经营着便利店、餐饮店、理发店等,据群众举报,这排店面是非法占地的违法建设,违建人是两名社区干部。

  依照纠风信访办理流程,市纠风办将该投诉件转给市城管执法局,要求他们调查后反馈。然而,在城管部门的答复中,对违建人是否为党员干部这个重要环节只字不提。

  根据省、市“两违”整治相关规定,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或参与“两违”的,属于“四重点”、“六先拆”范围。违建人的身份为什么在答复中被忽略?市纠风办会同同安区纠风办对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调查。

  疑问

  是不是社区干部

  答复件语焉不详

  同安新民镇乌涂社区居民反映,从2003年至今,他家的责任田一直被人占用,违建店面出租,违建人是乌涂社区党支部书记徐某和西洪塘社区干部张某。因此,市纠风办转办该投诉件时,要求市城管执法局核实违建人的具体身份。

  市城管执法局在答复市纠风办时表示,据同安城管执法局反馈,违建人是同安祥平街道西洪塘社区居民张某,其于2003年与乌涂社区的五名居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未经批准在原新城造纸厂的基础上进行了改建、翻建,建筑物占地面积1252平方米,现状一层。目前,同安城管执法局已将张某违法建设情况上报区“两违”治理办及新民镇政府,将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分批组织对“存量”违法建筑物予以处理。

  该答复件的内容很简单,关于违建人身份的情况并没有提及。违建人究竟是不是社区干部?

  调查1

  社区干部违建,答复却说是“社区居民”

  调查人员从投诉办理的路径切入调查,发现投诉件从市城管执法局到同安城管执法局,再到新民城管中队,一级级的下转,最终又一级级的上报,在转办过程中,违建人身份这个重要信息都被忽略了。

  新民城管中队经办人员介绍,他们7月24日接到同安区城管执法局的信访办理单后,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到违建人是祥平街道西洪塘社区的居民张某,徐某则是合同担保人。至于为何没有对违建人的身份进行核查,是因为将调查重点放在该建筑物是否违法,当事人没说他的身份,他们也就没过问。

  调查人员注意到,市城管执法局交办给同安区城管执法局的通知单中注明“交办要求”:“需反馈违建当事人身份,注明是否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等。”然而,这个要求却在转办过程中被“消化”了,同安区城管执法局督查科接到新民中队的答复后,没有按要求核实,就原文照搬给了市城管执法局。

  违建当事人是否是社区干部?调查人员向镇、社区了解,很快就得到了答案:张某从2012年7月至今,任祥平街道西洪塘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而徐某的身份是乌涂社区党支部书记。

  徐某是否参与违建?调查人员在2003年张某与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上发现,在甲方张某一栏后括号标注了“担保及代表人:徐某、张某日”的字样,显然并非新民城管中队答复说的,徐某仅作为担保人。随着调查的深入,徐某、张某日、张某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清晰:徐某与张某日是夫妻,张某则是徐某的小舅子。

  调查2

  群众投诉后,城管没做笔录就画“句号”

  经过城管部门核查,张某违建的店面共有13间,砖混结构。这排店面位于集安路上,紧邻乌涂商业街和生活区,对面就是工业区,虽然被城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却一点也没影响这排店面的生意,店面基本都被出租出去了,生意也颇为红火。

  调查人员翻阅了新民城管中队的案件卷宗,张某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他在2003年向乌涂社区居民承租了该地块后,在没有取得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新城造纸厂的基础上进行改建,之后陆陆续续进行翻修、改建,最终形成了如今的规模。

  相对这处颇具规模的违法建设,城管部门的调查卷宗却很单薄,仅有今年7月市纠风办信访转办件的调查资料,如7月底才制作的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也就是说,对于这处时间跨度11年、占地上千平方米的违建,城管部门至今未立案。

  调查人员了解到,群众曾向新民城管中队反映该处违建,当时新民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不是新建设的建筑,认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连询问笔录都没有制作,就画上了“句号”。

  该处违建地处繁华地带,城管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呢?同安城管执法局表示,2003年开始,当事人就将原新城造纸厂的围墙拆除,改建成店面,而同安区城管执法局是2004年5月成立的,该违建行为在区局成立之前已经成为事实。

  整改

  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调查人员指出,该违建的形成时间虽然较早,但省、市“两违”治理文件下达后,属于整治的范围,城管部门应当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进行处理。

  同安区城管执法局表示,该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目前已完成前期调查、勘验、询问笔录等程序,接下来,他们将依法立案处理。之所以出现查处不力的状况,是由于受理科室把关不严及具体承办的执法中队调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所致,他们将对督查科和新民城管中队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同安区纠风办表示,将对该起违建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敦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严查党员干部进行或参与违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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