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出台新规促消费 住宿餐饮企业最高奖20万

2014-07-31 08:10 来源:厦门日报 0

  本月,厦门市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关于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的通知》,昨日,市商务局对该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住宿餐饮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批发零售企业最高奖励30万,非法人发展为企业法人单位,最高将获40万奖励。

  厦门市培育龙头骨干商贸企业,政策覆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对2013年度零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零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零售额在40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对2014年零售额增量部分给予分类分档奖励,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提升销售,扩大增量。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海沧公布幼儿园招生办法 或采用电脑抽号办法
下一条:乘厦航飞机可获得“金门游”优惠产品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