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打击暴恐“零容忍” 嫌疑人实施暴恐可直接击毙
2014-07-04 08:54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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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队荷枪实弹武装巡逻。(记者 吴俊鸿 摄)
聚焦
阻碍处置暴恐事件
严重者将被追刑
除了强调民警处置暴恐事件的用枪、开枪意识,此次《通告》中,警方还对公民在暴恐事件中的行为提出了要求。
首先,佩戴枪支民警在巡逻执勤、接警处警等执法活动过程中,公民不得随意靠近、接触佩戴枪支民警的肢体;所有与警务活动相关的人员,应与佩戴枪支民警保持一定距离。此外,遇到有民警使用武器处置重大犯罪的现场,公民应主动规避,注意自身安全,不得近距离围观,以防造成次生危害。
“之前在警方处置暴力事件过程中,有一些市民围观,甚至阻扰警方处置。”据介绍,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并且,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而如果妨碍行为涉及故意使用暴力、威胁,还将面临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正在实施暴恐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警方可直接击毙——厦门警方前日发布的一则严打暴恐通告,引起坊间注意。此前,江苏、陕西等多地警方均发布过类似通告,此次厦门警方的表态,再度被解读为警方对暴恐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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