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刮出20万元大奖 抬头写公司名奖金归单位
这是何先生刮中的20万的“刮奖通用机打发票”
中奖的厦门某公司代表现身领奖
闽南网6月26日讯 5月28日,微博上盛传:有人在厦门一酒店消费147元后,在发票上刮出20万元大奖(本报5月29日A31版曾作报道)。而在6月17日,又有消息称一行10人在厦门一海鲜排档消费586元,也在发票上刮中20万元。昨日,厦门市地税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确有此事!他们是从“刮奖通用机打发票”刮中20万元的。不过,一个是中奖企业代表、一个是中奖个人。
昨日上午,他们分别现身厦门集美区地税局杏林办税服务厅和厦门思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奖金。其中,6月17日刮中20万元的中奖个人——何先生当场缴纳了20%的偶然所得税4万元。
而5月28日,在酒店消费147元刮出大奖的个人在开发票时,写的是工作公司的名称,奖金就归公司所有。而中奖企业在办理兑奖手续后,奖金直接打入对公账户。
对此,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郭丰律师表示,消费者到商户去消费,双方就发生一种合同关系,发票上开户名和商家就是合同关系的双方。当开户名是公司时,个人只是一种公司的代理行为。所以如果发票刮中奖了,那奖金应该归属于公司。
海都记者从该中奖企业的一财务负责人处了解到,当天去酒店消费中奖的是公司的一名质量检验人员。“公司会给他奖励的,不过目前还在处理当中,具体给多少金额还未确定。”
厦门地税工作人员表示,中奖企业该笔奖金应将计入企业当期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中奖后,公司若奖励经办人员,该奖励金应计入获得奖励金个人的当期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从2013年6月起,厦门地税在全市餐饮娱乐业推广“刮奖通用机打发票”,截至今年6月共有一万五千多户商家使用该发票,这种发票仅设置100元和20万元两档奖项。
此外,从今年1月1日起,印制的小额有奖定额发票已不再布奖。目前,只有为起征点(月营业额20000元)以下且不具备上网条件的餐饮娱乐、美容美发、足浴桑拿等行业仍使用该定额票。(海都记者 林秋燕 通讯员 林颖瑜 王智灵 王建瑛 黄国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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