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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查信用三次起将收费 互联网查询暂不收费

2014-05-29 07:44 来源:海西晨报 0

  记者从央行网站获悉,从6月3日开始,央行征信中心将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收费。每年前两次查询免费,第三次起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目前通过互联网查询不限次、不收费。

  央行昨日在官网发文表示,收费是为了保证征信系统对个人提供可持续的、高质量的征信服务,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进行收费。而具体收费标准,则是本着覆盖成本的原则,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收费价格执行。

  央行称,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全国统一,此次收费是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唯一 收费,不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他费用。

  央行表示,每年2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已经基本可以满足个人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去年,全国有500多万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其中查询3次以上的有44万人。据悉,2014年个人查询次数自2014年6月3日开始计算,2015年以后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

  在厦门,市民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厦门市分中心查询。市民若当年查询次数超过3次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将告知需要交纳查询服务费,由个人自愿决定是否缴费查询。市民缴费后,工作人员将定额发票及打印后的信用报告反馈市民。

  同日,央行还发文称,将积极拓展服务渠道,推动通过互联网(网址为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从去年起,央行已经试行网络查询,目前已覆盖北京、上海、浙江等18个省份(不包含福建),收效良好。央行透露,今年将实现全国推广,试点批次范围则逐步公布。凡持有试点省(市、自治区)身份证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现阶段,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记录仍免费,等到互联网查询完全铺开后,也将根据标准进行收费。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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