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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出台专项优惠政策 扶持软件园三期新入驻企业

2014-05-26 09:21 来源:海峡导报 0

  导报记者从厦门市软件园三期管委会了解到,近期,厦门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专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新入驻厦门软件园三期的企业。

  人才优惠政策方面,在软件园三期项目前期运营阶段,对设立在软件园三期的软件企业每新招聘一名员工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本科生给予一年安家补贴4800元,研究生给予一年安家补贴7200元,博士生给予一年安家补贴1.2万元。

  对入驻“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的台资企业和境内外知名的云计算服务企业,从入驻之日起三年内可按其租用国际通信线路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在软件园三期前期运营阶段,对新入驻软件园三期并租赁自用研发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三年内办公用房给予50%的租金补助,租金标准在50元/平方米·月,补助面积最多1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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