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奇迹宝宝赵平安3姐弟救助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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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5月24日讯 车祸中,他的父母当场身亡,而足月的他从母体中被撞出,幸运生还。事后,海沧3·18“奇迹宝宝”赵平安一直牵动着大家的心,善款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同样失去父母的,还有赵平安6岁的姐姐赵薇,以及4岁的哥哥赵孟。昨天下午,“奇宝三孤儿”专项救助款管理使用沟通会在厦门市红十字会举行,厦门市红十字会周敏副会长、厦门市慈善总会黄金锭副会长及三个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出席沟通会,顺利签订善款使用协议。
截至昨日,厦门市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共收到善款1396772.81元,结余1356772.81元。其中厦门市红十字会、海沧区红十字会设立的“3·18海沧奇迹宝宝专项基金”收到77.2万余元,共支付医疗费4万元,现结余73.2万余元;厦门市慈善总会收到善款62.46万元。
根据协议,135万余元的救助款由厦门市红十字会与慈善总会共同托管,专款专用(包括银行利息),用于赵平安及其姐姐赵薇、哥哥赵孟在成长过程中的医疗、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人道救助,赵平安享有优先救助权,直至成人(满18周岁)为止。
通过参照赵平安三姐弟现居住地的人均消费性支出,救助标准最终定为每人每月1000元,每月10日前付到指定的账号里。
对于三姐弟18岁后的善款使用,协议也做了规定。赵薇、赵孟年满18周岁,且在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可将每人每月1000元的救助标准直接支付给赵薇、赵孟,无需通过监护人;如没有在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赵薇、赵孟姐弟将不再享有该专项救助款的救助。
赵平安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如果本专项救助款有结余,由厦门市红十字会与慈善总会与赵平安重新签订结余款的使用管理协议,以替代本协议。
同时,协议要求,三个孩子的监护人应履行职责,将救助款全部用于赵平安及赵薇、赵孟身上,擅自挪用救助款项的,红十字会及慈善总会有权据实追回。如果法定监护人未尽法定监护责任,红十字会与慈善总会有权中止支付后续救助款,并建议有关部门更换法定监护人。
此外,法定监护人要做好专项救助款的用途明细备案,以备随时查阅救助款项使用情况。如法定监护人采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救助款或服务的,可停止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专项救助款。(海都记者 陈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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