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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信息产业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2014-05-21 07:4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21日讯 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厦门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多项优惠措施,扶持力度着实不小。

  《意见》指出,厦门将开展“厦门市软件骨干企业”评选,对五年内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超过10%的入选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此外,对于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厦门还将鼓励企业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争创“全国软件百强”,对首次入选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在促进研发投入方面,对于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超过10%且年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对其研发投入超过10%以上的部分予以50%的奖励,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每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

  对于近年兴起的云计算产业,将每年扶持若干个优秀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对于入驻“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的台资企业和境内外知名的云计算服务企业,从入驻之日起三年内,可按其租用国际通信线路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动漫产业方面,新的优惠政策将逐渐向新媒体动漫倾斜:对在新媒体平台上运营的动漫、游戏作品,实际收入金额分别按照动漫、游戏产品分类排名,其排名在全市前10名、前30名的作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在新媒体平台上运营新媒体业务,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且增长率超过20%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此外,对新入驻软件园三期并租赁自用研发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按其租金的50%给予补助,补助面积最多1000平方米,最多可补贴三年。

  对台方面,鼓励台湾同胞来厦门创办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台资在厦注册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参与厦门市信息化建设,可享受本地企业同等待遇。(海都记者 魏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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