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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局依法发出首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2014-05-04 11:28 来源:厦门网 0

  近日,厦门市旅游局依法对一起行政处罚届满3个月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被处罚人吴某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要求他在接到本文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相应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旅游法》实施以来,我市旅游执法机关发出的第一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近年来,我市旅游执法机关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执法力度,开出迄今为止针对“假导”的最大一张罚单,近期,还将对3起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严惩违法乱纪行为。(苏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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