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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子从厦门“打”到晋江 寻衅滋事团伙已被抓获

2014-03-01 12:56 来源:海峡导报 1

4男子从厦门“打”到晋江

  消费时不顺心,打人;吃饭时不顺心,打人;喝酒时不顺心,打人……陈某等人组成的团伙,从同安“打”到晋江,最后被打入法网。

  昨日,导报记者了解到,该团伙在同安寻衅滋事2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1起,后被晋江警方抓获,近日一审被判处1年9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KTV门口亮“枪”

  陈某、郑某、江某、卢某,最大的27岁,最小的24岁,年纪不大,脾气却不小,他们在厦门打出了恶名。

  2012年3月,在同安某夜场,陈某等人怀疑小妹“串台”(服务时,跑到别的包厢服务),一路追打该女子,更迁怒到只是从走廊经过的客人,追到包厢把人打成轻微伤。

  2012年8月,在湖滨四里的一家大排档里,他们因为邻桌的客人叫唤本桌朋友的名字,一怒之下扔酒瓶打砸,造成对方多人受伤。

  此后,他们打到晋江。

  2013年1月8日晚,晋江安海一家KTV的包房内,传出“哐啷”的打砸声,这伙人竟然和朋友开打,连电视机也砸。

  到了楼下,双方又打,有人拿出砍刀,KTV保安拿木棍上前制止,反被揪住狂揍。事后,保安回忆,有人亮出了“枪”。

  自己赔钱要别人“买单”

  后经查明,在晋江的这次打架,是因为该团伙和一名林姓朋友产生了过节,为此陈某等人赔偿了KTV2万元。

  不过,陈某等人咽不下这口气,他们很快策划了一起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3月13日,他们将林某从晋江掳至同安的一个山头,向林某索要20万元。

  为了达到“效果”,他们又拿出了“枪”。最后,林某被逼无奈,写下8万元欠条,才被放走。

  3月16日,当陈某等人到晋江找林某拿钱时,被晋江警方当场抓获。在他们的车上,警方查获砍刀、匕首和催泪瓦斯等作案工具,随后又在该伙人家中,搜出一把“枪”,经鉴定只是一把仿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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