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4年秋季起将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2014-02-24 11:04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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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福建省将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对外发布消息称,为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高校等培养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根据意见,我省明确研究生教育投入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省属高校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绩效拨款、奖助经费在内的财政拨款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和博士生生均拨款水平。二是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研究生学费标准综合考虑不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与本专科生学费标准及已收费研究生学费标准相衔接,即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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