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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下体踢伤 家长状告学校及肇事者获赔4000

2014-02-09 11:16 来源:海峡导报 0

  小学生小毅(化名)被同学踢伤“蛋蛋”。为此,小毅父母将学校及肇事者一起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毅获赔4000多元。

  小毅说,他是放学回家时被踢的。当时,楼梯里挤着很多学生。在从二楼走下一楼的途中,小毅与走在其前面的同学阿勇发生了挤碰。阿勇很生气,转身就朝小毅的下体踢了一脚,踹到了小毅的“蛋蛋”上。小毅忍着疼痛回到家里,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小毅右侧的“蛋蛋”挫伤。医生叮嘱其父母密切注意睾丸发育情况。随后,他的父母为此闹上法庭。

  法庭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楼梯处没有值班老师。因此,学校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最终,一审判决认定小毅的经济损失共计4312元,其中,由阿勇一家承担80%,学校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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