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投诉比增两成 餐饮住宿等仍是被投诉“大户”
2014-02-07 10:09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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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春节期间,全市12315受理消费者投诉119件,投诉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两成。服务类投诉中,餐饮住宿、电信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成为被投诉“大户”。截至昨日下午5时,工商部门已成功调解14件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174元。
工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节日期间全市各大卖场关于食品安全、质量等硬性问题的投诉大大下降;但标签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软性问题仍然存在。
林先生2月3日在曾厝垵某餐厅点了标价30元的生蚝,食用时发现已变质。结账时,他还发现原先标价90元的“金门大海螺”在账单上价格变为180元,标价48元的椒盐海虾也变为88元。
张先生2月1日在思明区某餐厅点了八道菜,结账时发现所有按份收费的菜均未按菜单标价收费,而是被收取两倍于标价的费用。店家称,上的菜均为“大份”,因此需收取两倍的价格。张先生表示,该店未以任何方式告知菜品有分量和价格的区别。经工商人员调解,店家最终退还多收的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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