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食品安全举报奖金两年仅发出一两笔 官方呼吁积极举报
刚刚结束的2014年厦门两会上,食品安全依然是关注热点,但如何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管成为难点。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表示,由于举报存在一定的难度,两年来涉及食品安全的举报奖金花出去很少。
两会上,民进界别政协委员在调研报告中建议,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于社会各个层面,单靠政府监管力量要管好很难,应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消费者协会、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与政府的监督形成合力。可考虑建立类似110的食品安全举报系统,鼓励公众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举报,并对提供有用举报信息人给予奖励。
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叶茂伟说,为鼓励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我市已经出台《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满足条件的十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举报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最高奖30万元。不过,奖金发放量总体说来比较少。
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说,两年来虽然接到不少读者的举报电话,但基本上是小案值的,奖励金额也就几百元。而且许多市民更多的是出于食品安全的考虑而举报,并不是冲着奖金。因此,举报的市民申请奖金的比较少。而真正花出去的也就一两笔,还是职业打假的。这也造成奖金的发放数量比较少、额度比较低。
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说,假如市民单兵作战,发现确切的大案值的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确实有一定难度。因此,建议市民可以通过组建类似“小分队”的方法,大家形成合力,共同发现准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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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举报奖励
属于一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的4%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的2%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的1%给予奖励。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经市政府批准可适当增加奖励金额,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十种举报可申请奖励
十种情形包括:举报使用禁药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违反有关标准使用饲料和添加剂的;举报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举报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举报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等。
获得食品安全奖励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违法案件发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举报的案件有处理结果。
市民可拨打工商、卫生、农业、质监等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拨打市长专线968123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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