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倾倒推开女儿 “最美父亲”遇难获赔124万
围墙倾倒的一瞬间,父亲本能地一把将女儿推了出去,自己却永远闭上了眼睛。近日,法院判决死者家属获赔124万多元。
2012年6月11日,杨某下班接女儿回家,途经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正对面324国道的人行道时,一堵几十米长的砖墙突然倒塌,就在砖墙倒塌的一瞬间,杨某奋力地将女儿往外推,女儿只受了点皮外伤,但杨某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许多市民都称杨某为“最美父亲”。
围墙为何会突然倒塌?同安区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2012年6月18日,事故调查小组出具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系围墙内侧因土头垃圾堆积造成排水不畅,使雨水积蓄产生侧压力而导致围墙倒塌伤人致死。事故间接原因是,村民陈某社私自对场地进行平整,致使围墙内侧堆积土头垃圾改变了围墙功能。同时,场地使用者陈某社、陈某场未按规定对经营场地进行检查维护。另外,围墙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厦门同安星火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也要对事故负责。
随后,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福建同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善建律师承办此案。在律师帮助下,杨某的家属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责任方厦门同安星火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陈某社、陈某场连带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多元。
2013年6月,一审法院判决陈某社、陈某场在这次事故中承担70%的责任,共同赔偿杨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81万多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6000元;同安星火公司承担30%的责任,赔偿杨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34万多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4000元;同时判决同安星火公司、陈某社、陈某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被告方不接受该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近日,厦门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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