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市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今后即来即办

2014-01-10 08:55 来源:海峡导报 0

  导报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将由三个工作日改为即来即办。

  依据元旦起施行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无房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

  据了解,过去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公积金中心收件后,通过无房查询和相关审核,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现在,职工在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时,只需事先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档案管理窗口开具本人无房信息证明,向公积金窗口报送租房材料,工作人员即可马上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方便快捷,深受职工欢迎。

相关新闻:

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今起正式实施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厦门异地就医卡将作废 改用社会保障卡就诊购药
下一条:新疆确定成2014年第18届9·8投洽会“主宾省”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