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福建全面供应国Ⅳ汽油 97号汽油8.20元/升
2013-12-31 09:53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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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全面推广使用升级油品实施方案》,明日起,福建省全面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车用汽油,汽油质量升级实行加价政策。
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零时起,国IV标准车用汽油销售价格在现行汽油售价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290元,非标准品按国家规定品质比率相应加价。实行加价政策后,我省国IV标准车用汽油最高零售价为:90号汽油7.15元/升,93号汽油7.68元/升,97号汽油8.20元/升。
通知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确保实行加价的车用汽油质量符合国IV标准。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督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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