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和“证人”作假 合伙诬告同事强奸双双被捕
2013-12-25 19:44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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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因被骚扰心生怒意,告自己被人强奸;一个因被殴打怀恨在心,遂帮她作伪证。近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作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小琴(化名),以涉嫌伪证罪批准逮捕嫌疑人吴某。
今年9月9日晚,小琴报警称其于今年7月至8月间,先后6次被公司同事龙某在公司办公室、卫生间等地方强奸未遂,并称吴某两次目击了其被强奸未遂的过程。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小琴与吴某指认相关的作案地点不一致,后对二人进行讯问,小琴承认,自己因工作上与龙某有分歧,常常遭龙某电话骚扰,因此让吴某作伪证告龙某强奸未遂;而吴某也承认:自己并不是目击者,只因之前自己被龙某殴打,怀恨在心,同意配合小琴报复龙某。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小琴串通吴某作伪证,并希望司法机关追究龙某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作证罪,其是否被强奸并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而吴某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其证言对认定龙某是否强奸小琴有重大影响,吴某的行为已妨害到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依法涉嫌伪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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