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男子酒驾害人害己出车祸 致车上妻儿受伤被判刑

2013-12-19 17:12 来源:台海网 0

  酒驾害人害己!中年男子苏某就因为酒驾,害得妻子头部重伤,11岁的儿子骨折血肿。近日,他自己还为此被判刑。“我不该喝酒。”受审时,苏某很懊悔,觉得自己对不起妻儿。经查,事发时间是在2012年12月29日下午,当民警赶到海沧区南海三路时,苏某正满脸是血,站在事发现场,抱着昏迷中的儿子哭喊“醒一醒,醒一醒”,而旁边,他的妻子躺在地上,头部受伤,当场昏迷。

  经检测,事发当日被告人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25mg/100ml,已达酒后驾车标准。

  据苏某说,事发当天,他载着妻儿去亲戚家串门。因为喝了酒,没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一不小心前轮撞上路边绿化带的石沿。

  近日,海沧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苏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考虑到妻儿仍然需要他的照顾,再加上他又是自首,因此,法院对他从轻处罚,决定判处他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厦门城市综合管廊使用费和维护费收费标准出炉
下一条:两名盲人报名厦门马拉松 大学生志愿者为其领跑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