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创“新车临时通行证” 一张车牌多辆车可用
2013-12-13 14:57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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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一张“临时证”。
昨日,厦门市首批12家汽车销售企业获得交警部门核发的“厦门市新车临时上路通行证”,一张临时车牌可多车通用的新规开始执行。
以前,每移动一辆新车,4S店就得办理一张临时车牌,不少4S店在进行新车移库时干脆无牌上路,结果往往挨罚。
为此,市交警支队率先全国推出新版新车临时上路通行证。机动车销售企业可以在不同的待销售或已销售未登记的小型汽车上反复使用该证,即“一牌多车”。
交警部门向记者展示了“新证”。车牌由“厦门+五位数字”组成,前三位数字为销售企业代码,后两位数字为同一销售企业申请多件通行证的具体编号。通行证有效期为1年,时间从开具制证通知书之后5日起算。
昨日,盈众汽车、新成功等12家企业获发29张“新证”。下一步还将在全市有工商登记资格的130多家汽车4S店逐步推广。
为防止滥用通行证,交警支队通过由销售企业提交承诺书的形式,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首先是要求申请人投保足够的保险,在法定的交强险的基础上,还要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不计免赔率险。其次,通行证的使用有五个限制:一是仅用于新车移库或注册登记;二是仅限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除外)使用,且必须在规定用途中行驶在合理的区域、路段上;三是限工作日的7时至19时使用;四是限用于符合通行证载明的销售品牌的新车上,且应随车携带车辆的合法证明;五是限由登记销售企业的工作人员驾驶,并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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