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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和失主一前一后齐坐牢 缘于百货恩仇“见”

2013-12-08 16:17 来源:台海网 0

  小偷和失主,一前一后,都去坐牢。近日,失主小胡因打伤小偷被判刑,而被打伤的小偷也因盗窃罪获刑。

  小胡原本是受害者,却因一时冲动,转变成了被告人。他今年19岁,初中文化,从四川老家来到厦门找工作。今年2月初,他还没找到工作,却在海沧区新垵村一家百货商店把自己的手机给弄丢了。

  通过监控录像,他查出了小偷是谁。于是,自从丢手机后,他就经常到百货商店门口转悠,希望能够碰上小偷。

  “皇天不负有心人”,2013年2月10日零时许,小胡在两个朋友(另案处理)的帮助下,在百货商店门口抓住了一周前盗窃手机的小偷钟某。

  抓住小偷后,他们三人轮番殴打对方,要求钟某归还所盗手机。随后,他们三人又逼着小偷到附近一条小巷去取手机。

  取回手机后,小胡等人又对小偷一阵拳打脚踢。小胡的同伙甚至持砍刀砍钟某,导致钟某全身多处创伤、左肱骨骨折。经鉴定,钟某的伤情程度为轻伤。

  案发一周后,小胡在新垵村一网吧内被警方抓获。经审理,近日法院判决认为,小胡及其同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考虑到打伤人是因盗窃罪行而引发的,可酌情对小胡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个月。

  而被打伤的小偷钟某也受到法律惩罚,在小胡获刑前,他就已经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微言 海心/文 陶小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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